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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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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遗属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添加时间:2022年8月5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张黎律师,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退休职工遗属待遇

  我国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是救济费。


  法律咨询:;我老伴是一退休工人,前不久因病去世。我是一家庭妇女,一直靠他的养老金生活,现在年纪大了,他走后养老金也停了。作为遗属,我能享受哪些待遇 ;


  专家解答:国家时时刻刻关注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遇到的困难。1951年发布的第14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2011年施行的第17条也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是救济费。丧葬补助金是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为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的基本生活费用。


  第8条规定,如果宋老太自老伴走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2、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待遇


  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 、死亡待遇:


  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


  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


  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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