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还缴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提问:
各位律师,比如我1月15日提出辞职,2月15日正式离职,而我们是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的。就是说,2月15日发的是1月份的工资和2月份那15天的工资,那么2月份的社保公司还应该帮我交么
律师解答: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当离职回家或者到外地发展,我们劳动者都要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转社保!!!通常我们转社保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参保缴费凭证。快车君在这里罗列介绍转社保的一般操作方法,各地方社保政策有详细规定的,应当以地方人社局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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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何时办理社保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劳动者有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拒绝办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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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
第一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后面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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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5、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8、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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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缴纳的五险
是否都可以转到外省市
本市缴纳的五险分别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
其中,工伤和生育不建立个人账户,不存在转移;失业保险按规定只可转往户籍地;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就业,应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待养老保险确认转入后,个人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