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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再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添加时间:2014年5月20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在一些城市,说到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常会听到这样的感叹:天下事说难,除了计划生育外,恐怕就要算对下岗职工的管理了。说难,难在它不断地在变,难在它的不确定性。你很难说出到底有多少人下岗,有谁想再就业,有谁一面拿着基本生活费,一面另有收入……

在青岛市则是另一番景象。这里实行的是下岗职工全程动态管理,使再就业工作中数字的“水分”大大减少。各级再就业服务机构对下岗职工不仅管到了人,而且管到了该职工的从待岗直至上岗后的全过程。据青岛市劳动局负责同志介绍,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也曾走过弯路,工作没少做,成效却不大。根本的原因是对下岗职工的底子没摸清,工作陷于被动。他们在教训中逐步形成了对下岗职工实施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即面向全市下岗职工,运用计算机手段,动员各种力量,以连续性的目标监控和管理为内容,形成全程有效的动态管理模式。

底子清才能方向明。他们首先将工夫下在摸清底子上,在全市开展了下岗职工的“五清”工作,即除了基本情况外,做到下岗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技能特长清、择业及转岗培训要求清、思想动态清。一人一表,一户不漏。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有的企业为了查清下岗职工的具体情况,抽调得力职工,每人每天20元补助,由企业负担交通费,定额包人,在市内逐区调查。青岛市所辖的即墨市还将下岗职工的跟踪调查管理承包给了所有党政部门,逐月上报再就业服务中心。

这是一项艰巨细致而又必不可少的工作。青岛市不仅将全市下岗职工的“五清”情况全部摸清,而且逐月实施跟踪管理。深入调查发现,这个市依靠的是“条块结合”再就业管理渠道。

所谓“条条”,是指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到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再到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逐级按下岗职工的劳动隶属关系,摸清每一个下岗职工的情况,逐级输入再就业信息网络。所谓“块块”,是指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与分布在全市的42个街道管理所,按下岗职工居住的户籍关系,通过居委会的配合,将“条条”提供的信息再逐户逐人进行复查核实,确认后入网。两个渠道每月跟踪监控,发生变化及时更改,使各级再就业机构对下岗职工的情况了如指掌。

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对青岛市的再就业工作实行《待岗证》管理制度。在“五清”的基础上,凡非生产性下岗待工一个月以上的职工,由企业核发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企业职工待岗证》。下岗职工领取《待岗证》后,可以凭证每月领取基本生活费,可免费参加行业或劳动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可到集贸市场从事临时性经营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可持证到各级各类职介所或劳动力市场求职。这个被下岗职工称作“护照”的蓝色证件,既是确认企业职工下岗和保障其生活及享受相关待遇的有效证明,也是再就业服务机构帮助其尽快就业的依据。目前全市已核发《待岗证》3万多个。对下岗职工实行动态管理,难中之难是如何解决其隐性就业问题。青岛市各级再就业服务机构结合“五清”和《待岗证》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千方百计使其显性化,从而加快分流安置的步伐。他们推出了强化管理的“三个两次”,既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企业或行业安排上岗,或者两次拒绝劳动部门介绍就业,或两次不参加统一组织的转岗培训,企业收回《待岗证》,停发基本生活费,解除劳动合同,转为社会失业。

青岛国棉二厂再就业服务中心每月10号和23号是下岗职工的集中学习日。厂下岗职工管理办法规定,一次不参加学习,停发基本生活费,两次不参加学习,解除劳动关系。17名在社会从事经营活动并有收入的下岗职工再也坐不住了,主动与企业办理了留职协议,进入市场实现再就业。

实行“黄牌”、“红牌”是青岛二轻总公司解决下岗职工隐性就业的一个有效措施。据跟踪调查,这个总公司的3330名下岗职工中,相当数量的人已隐性就业。公司在腾出岗位进行内部调剂安置时明确提出,无故不服从安置者,先亮黄牌,两次拒绝接受安置者,红牌罚出,进入社会失业。同时,公司设计出几种自我安置方式供隐性就业者选择,如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给予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签订不超过两年留职协议的,个人负担所有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缴等。由于这一措施的约束力强,工作细致,到今年7月底,近1100名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选择了留职协议安置。

在青岛动态管理中更多地体现着一种关怀和责任。许多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不满足于帮助下岗职工找到了一个岗位,而是将管理延伸到他们上岗之后。

青岛第一住宅公司再就业服务中心将100多名下岗职工劳务输出到市内几个物业管理部门后,与每个被输出人员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凡3人以上的,指定1人负责,4人以上的选1位班长。中心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到用人单位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受到用人单位和被输出人员的好评。

(中国劳动保障报.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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