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上门闹事被砍成五级伤残
添加时间:2014年9月10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醉酒男子樊某半夜到他人家里闹事,被唐某砍成五级伤残。21日,宜宾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樊某92944.50元。
唐某原系宜宾某镇房管所所长,樊某原系该所出纳,后调到另一房管所任副所长。今年1月17日凌晨1时许,樊酒后打电话到唐家,唐妻仁某接起电话说“有事明天说”,便将电话挂断。接着,樊再次打电话到唐家,仁某未接。樊又到唐家敲门,仁某将门打开后,樊一进屋就抱住仁的脖子。唐某起床见状,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向樊头部、面部乱砍。经医院诊断,樊头部多处受伤,右眼球破裂,属五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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