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3699418140
律师信息
张黎-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张黎律师

  • 律所: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699418140

  •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汇融创客广场F座16楼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对高校毕业生的收费哪些是合理的

添加时间:2015年8月3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对高校毕业生的收费哪些是合理的?

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收费的制度中明确规定,合理的收费包括以下两种:

一、相应的培养费,国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如因本人原因不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应向学校缴纳相应的培养费;

二、补缴的学费和返还的奖学金,享受师范、农村、民族、体育、航海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因不服从国家的派遣而自谋职业的,应补缴在校期间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

联系电话:13699418140

Copyright 2018-2024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