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添加时间:2015年8月31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从1999年开始调整,当年企业缴费比例不低于13%,经过3—5年的过渡,逐步调整到省内企业平均缴费比例。煤炭、银行、民航企业的过渡期为5年,其他行业的过渡期原则上为3年。行业统筹移交省级管理后,
行业统筹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按我省确定的统一缴费比例执行。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8]71号)
发布日期: 1998年12月28日
执行日期: 1999年1月1日
参见: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我省管理后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豫劳险[1999]6号)
发布日期: 1999年4月15日
执行日期: 199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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