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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3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一)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二)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三)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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