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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下岗证”管理

添加时间:2016年1月23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内容提示:

下岗证的种类

下岗证的作用

下岗证的发效和管理

(一) 下岗证种类

下岗证分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两种,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全省通用。

(二) 下岗证的作用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证》作为进入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以及免费培训和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的凭证,不享受自谋职业减免各项税费的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作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享受减免各种税费的凭证,不享受在再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基本生活费等优惠政策。

(三) 下岗证的发放和管理

1.《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由省劳动保障厅发放,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按下岗职工进入各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的人数和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签订协议数,向省劳动保障厅申领。

2.《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年检制度。

[详见福建省劳动厅、地税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下岗证”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1月21日闽劳力[19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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