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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

添加时间:2016年3月17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公布后,苏州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全系统学习,并积极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在组织学习中做到 三个明确 : 一是明确学习内容要有重点。《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是根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因此要通过与《人民调解法》对照,抓住《条例》中新的要点和亮点重点学习,切实吃透《条例》的内涵并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学习宣传要有实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区分不同学习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比如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品、组织知识竞赛等。通过学习,促使人民调解员深入理解和掌握《条例》,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是明确学习运用要有突破。要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全面贯彻、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增强运用《条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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