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
为普及新《消法》的相关内容,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消保委在苏州东方装饰城组织175名商户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培训活动,意在进一步提升东方装饰城内商户的商品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规避潜在风险,建立更为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培训会上,讲师秦雪明主要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立法宗旨、新增的内容,通过对比新旧《消法》的不同之处,重点对新《消法》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完善商品“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规定,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不公平格式条款,加大对欺诈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他还结合自己多年的消费纠纷调处经验,就一些日常生活中,经营活动中常会发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参与培训者均听得聚精会神,不时还记录一些要点,整个培训过程有教有学,有问有答,互动频繁,教学相长,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