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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哪些部门提起申诉

添加时间:2016年9月30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哪些部门提起申诉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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