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京籍职工有望享生育险待遇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2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将由医保支付。非京籍职工也有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在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细则中,生育保险方面的变化引人关注。按照该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支付范围;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期津贴和医疗补贴两项。这两类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医保报销,生育津贴则按照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劳动就业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www.tcxshls.com/art/view.asp?id=8620185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