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九月份以来,竹溪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和各个乡镇人社中心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劳动用工检查执法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各个乡镇人社中心对本辖区内劳动用工单位用工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
联合执法组通过现场或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年审手册》的形式,调查和检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参保职工社保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对用人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坚持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规范了用工行为,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由于竹溪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2010年10月份成立,目前基本上开展的业务只是单纯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本次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对于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角色的转换、本职业务知识面的延伸,起到历史性“转折点”的作用。为乡镇人社工作的有效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乡镇人社中心工作的全面开展拉开了帷幕。 汤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