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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者如何处罚?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28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者如何处罚? 
    答:《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1) 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 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 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 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 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 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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