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3699418140
律师信息
张黎-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张黎律师

  • 律所: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699418140

  •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汇融创客广场F座16楼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银州区、清河区由240元调整为380元;
  2.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铁岭经济开发区由240元调整为3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银州区、清河区为4元;
  2.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铁岭,经济开发区为3.5元。
  请各地区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一日

联系电话:13699418140

Copyright 2018-2024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