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的职责
添加时间:2018年5月21日 来源: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tcxshls.com/
1. 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职业指导工作的内容,组织开展各项职业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应结合本身的职责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2.职业介绍机构,应重点抓好对劳动者的就业指导、转岗转业指导、择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对用人单位的招聘用人指导。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对劳动者职业能力的测试工作。
3.就业(转业)训练机构,应在教学中开设职业指导课程,重点抓好职业定向教育、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
4.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应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就业训练机构,应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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